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制订了《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全文分总则、支持标准和方式、资金拨付和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为:
(一)总则。对《办法》中的资金性质、管理主体及各方职责进行明确。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对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支持标准和支持方式进行明确,分为首轮支持、后续支持、其他平台支持三类。
(三)资金拨付和使用。对补助资金的拨付、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管理、结余资金管理进行明确。
(四)绩效和监督管理。强调健全绩效管理和完善经费监督,强化绩效导向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和效力范围。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及其财政补助资金
四、关键词解释
滚动预算:是一种持续更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原有预算期基础上,每过去一个时间段,就将预算期向后滚动相同时长,始终保持固定的预算周期。
委托管理:按照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要求,对与依托单位主攻方向相近、可利用依托单位资源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委托依托单位进行管理。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解读人(处室)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科教处87058413、省科技厅基础处8705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