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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3-23
 
 

 

浙财会字〔2003〕2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会计诚信的氛围,建立规范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财会〔2003〕5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是经济的基础。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市场经济越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要求越高。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认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其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新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列入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

    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如举办会计职业道德演讲会、有奖知识竞赛、征文、专题研讨等活动引导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先进典范,弘扬正气,树立诚实守信等会计新风尚,在全社会营造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积极推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省厅决定于2003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会计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会计知识竞赛。由省厅组织命题,题目和奖励办法刊登在《浙江日报》上,答卷主要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级回收,交省厅统一阅卷。会计知识竞赛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纪念奖1000名;地级市组织奖3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知识竞赛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三、将会计职业道德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省财政厅将把会计职业道德作为200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入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继续教育的要求,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培训学时,力争做到每位在岗会计人员都参加一次培训。

     四、积极探索建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已颁布实施一年多时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结合机制的具体措施。经研究决定,省厅今年选择丽水、湖州2个市,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和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的试点。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会计公信力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发挥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把本地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浙江省财政厅(章)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会计  宣传  教育  通知

抄送:财政部。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3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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