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15: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资环〔2025〕66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49号),现将2026年部分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追加你市、县(市)2026年“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地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储备,加快预算执行。同时,要切实加快2025年及以前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财资环〔2025〕6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