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根据部门职能权限,合理储备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等资源,并建立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帐篷和饮用水等调集和发放机制,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二是建立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在市、县(市、区)设立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建立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建立应急设施规划建设制度。在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上注意考虑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和备用系统,提高公共设施特别是管线网络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保障能力。
(衢州市局 郑成岗 许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