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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财政积极支持和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一、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全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已全部由区财政统一发放,没有发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二、确保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需要。确定全区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不低于290元/生·210元/生·年,且要求逐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所提高,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较好地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通过财政、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基本消除了原有的中小学危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布局趋向合理,农村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四、健全贫困学生教育资助体系。为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失学、不辍学,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免费对象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区、街道(镇)每年拨出120万元专款,补助 2500名左右的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还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实行全免费教育。

 

(椒江区局 陈力海 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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