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力度。在2007年筹资30余万元完成救助80户的基础上,今年落实救助对象建立档案,并给予50万元财政补贴。
三是积极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每年建设“人才公寓”1000平方米以上,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积极支持农户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今年县财政补助35万元支持农户参加住房保险,使全县农户参保率达78%,提高农户抗御风险能力。
(天台县局 许宾 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