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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规划三年解决1565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财政安排补贴资金165万元。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及直管公房出售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的结余部分等。

  二是加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力度。在2007年筹资30余万元完成救助80户的基础上,今年落实救助对象建立档案,并给予50万元财政补贴。

  三是积极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每年建设“人才公寓”1000平方米以上,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积极支持农户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今年县财政补助35万元支持农户参加住房保险,使全县农户参保率达78%,提高农户抗御风险能力。

  (天台县局 许宾 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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