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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杭州市财政监督工作坚持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高效运行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2007年建立健全10多项财政监督制度机制;检查60多个项目,查处管理不规范资金超过15.36亿元,查补社会保险费3800余万元,收回应上缴财政资金5700余万元。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从改进机构设置入手,优化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建立高效的财政监督组织管理机制。一方面,调整机构设置,配强管理人员。2007年,将财政监督检查局升格为市副局级机构,编制从30人增至40人。另一方面,建立学用机制,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干部脱产进修、到上级挂职、开展全员轮训、网络学校学习、骨干培训班、案例分析会、专家辅导讲座、岗位练兵竞赛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普遍提高。
二是从合力监督入手,协调多方力量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协调机制。积极与财政部浙江监察办、审计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局机关业务处室合力监督,在确定年度监督检查项目计划和开展重大财政监督工作时,与有关业务处室配合,合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挥监督整体效能。加强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建立区、县(市)财政监督工作例会制度、落实转移支付资金上报制度、上下联动检查制度和财政监督工作激励机制。
三是从信息化管理入手,开展电子化财政监督,建立财政管理动态监督机制。开发财政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信息化。整合财政管理信息资源,实时监控财政资金运行情况。通过建立财政数据中心,财政监督与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财政收支分析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综合查询系统等多个财政业务系统进行链接,同时通过财、税、库、行及相关预算单位联网,实时收集、查询、分析和监控相关部门、单位有关数据,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开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监管。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配置、使用、调配、处置的数据库,提高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效率。
四是从以查促管入手,强化财政管理,建立服务财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检查与管理相结合,完善相关财政管理规定。2005-2007年通过专项检查和内部监督共制订和促使有关职能处室修订或完善十多项管理制度。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形成多篇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为财政改革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督促被检查单位规范管理。通过召集相关单位通报情况或个别辅导的方式,帮助规范内部管理,达到检查一户,规范一片的效果。
(厅监督局 杭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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