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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基金
 
 

    为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日前,上虞市制定出台《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坚持创新扶优、注重实效原则,重点援助国家鼓励类、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项目;鼓励企业创新创业,重点支持该市新兴产业。创业援助基金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给予其设备投入额30%的创业援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援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核算,援助基金项目一经确定,即由市财政一次性拨付创业援助资金。企业自产生利润之年起三年内,每年以税后利润的10%缴入中小企业创业援助基金,以缴回原援助额为止。

 (上虞市局  许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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