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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在年初各农口主管局提出项目申报计划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统筹,牵头进行可行性论证,择优筛选确定支农项目。同时,对相近或类似的项目进行归并整合,集聚财力,确保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是推行支农资金二次公示制。在严格做好项目评审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立项前的项目公示,不定期在媒体上对所有的立项前项目进行一次公示;工程验收前对项目资金在公示栏、报刊等进行二次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三是提前介入项目工程管理。在做好财政资金经常性监督的同时,对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吸收村民代表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四是对支农项目实行“回头看”。推行财政支农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县财政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计代表等参加绩效评价,对支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因违法违纪导致项目绩效低下、情节严重的,除取消项目、收回资金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天台县局 许宾 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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