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五年内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推进玩具产业与幼儿教育、动漫结合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
二是支持文化创意研发。对在本县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收入的给予奖励。
三是拓宽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本县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对经县政府同意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给予50%贴息。
四是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和技术引进。外来机构与本县的文化创意企业合作的,对合作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奖励;外来科研院所与本县文化创意企业联合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对培训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
(云和县局 刘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