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步增长机制。以预算内资金为主、统筹资金和专项资金为辅,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整合资金,不断完善资金分配机制。项目资金安排提交农村联席工作会议讨论,会议通过后发文立项,从而杜绝支农项目多头立项、重复拨款现象。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梳理各部门内部项目,整合交叉与重复设置的项目资金,确保对新农村建设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加快制度建设,促进支农资金管理规范化。在制定水利工程、财政扶贫、农村饮用水建设、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等系列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瑞安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出台《瑞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新农村建设相关资金的规范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支农资金直拨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和直补资金公示制等制度,对部分市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选择渔业专项资金和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为检查的重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瑞安市局 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