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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科技强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湖州市加大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产学研专项资金”,规模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科研机构初始的入驻、公共实验研发设施、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在科创中心建立15家以上综合性科技成果产业化机构,实施超过150项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科创中心区域内产生的财政收入地方留成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的重要来源全部返还科创中心。
一是综合性科研机构入驻初始经费资助。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各类综合性科研机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入驻经费资助。
二是公共实验研发设施初始经费资助。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各类综合性科研机构,需要研发设施设备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
三是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初始经费资助。对该市当前急需发展的现代生物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信息软件技术等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以内的初始科研经费资助。
四是视情给予额外奖励。在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同时,对加快该市经济结构调整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科研机构及产业化项目,资助额度可以“一事一议”,另行确定;入住科创中心的各类科研机构及其科技企业,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可根据其对该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湖州市局 赵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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