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机关依托“浙江省财政厅”网站为主要载体,公开本机关为主产生的各类政府财政信息,还在厅机关大楼二楼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同时,本机关还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等主动公开有关政府财政信息。截至2008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2008年,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本机关于年初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举办了1次《条例》讲座,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有关事业单位280多人参加,切实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同时,本机关还注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向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地区、部门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条例》执行能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本机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协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厅办公室专人负责;各业务处室确定一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制定《浙江省财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方式和时限、内部审批流程、监督检查等规定,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目标责任制,督促有关处室按《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表单,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从2008年1月开始,专门组织力量对职能范围内的有关政府财政信息进行梳理,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清理2003年至2007年信息,特别是对与社会公众关系较为密切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完成后,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新信息的生成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维护。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本机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本机关实际,编制了《浙江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已按要求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相关查询平台上予以发布。
(四)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对“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提供政府信息电子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征集社会公众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厅机关大楼设立电子触摸屏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受理点,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申请。结合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实际,设计开发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实现联网填报、审批、再复核、公开,实现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处理,提高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的效率,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成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各类政府财政信息。
(一)公开内容
2008年,本机关对职能范围内的有关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九大类、68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九类:
1.机构设置:公开厅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45条。
2.政策法规: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重点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320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34条。
3.行政许可类:公开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17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75条。
4.财政数据:公开有关年度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主动公开财政数据类信息11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1条。
5.财政业务:主要是公开财政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等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主动公开财政业务类信息53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27条。
6.人事管理:公开厅机关公务员及厅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和公开选任干部等人事管理情况。主动公开人事管理类信息4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3条。
7.政府采购: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采购结果及投诉事项。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71条(其中,政府采购各类招标信息、采购结果等公告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公开),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2条。
8.行政事业收费:公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票据查询。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收费类信息51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2条。
9.其他:本机关根据《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5条。其中属于2008年度信息9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于《条例》实施前全新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原先分散的相关政府信息、网上办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设置等相关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办理。
2.公共查阅点
结合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在厅机关二楼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查询服务,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3.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
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问题,加大我省财政民生方面的新闻报道力度。2008年,40多篇有关我省财政工作情况的新闻宣传稿见诸于《浙江日报》、《今日浙江》、《中国财经报》等新闻媒体,不定期地发布重要的政府财政信息;指定《浙江日报》等作为我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定期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08年3月,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省全面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有关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2件,其他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5件。
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来看,本年度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大部分涉及财政预算详细信息以及财税政策法规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08年提出的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条例》规定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28.6%,主要涉及财税政策法规的信息。否决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57.1%,其中申请人所申请的2件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申请人属申请信息属非本机关所掌握或不存在的2件。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4.3%,已将申请人属申请非涉密部分信息予以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考虑到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本机关没有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而由厅办公室2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厅机关共有兼职人员33人(含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属我厅办公室业务范围。因此,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预算与实际支出合并入厅办公室的预算与支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考虑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较小,有关复印、邮寄等费用在本机关公用经费中列支,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根据政府财政信息特点,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研究推进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的有效措施。同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
(二)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