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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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5年,本机关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财政公开的实际,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修改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把推行公开制度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推动公开工作落实。二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为重点,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取得成效。2015年,通过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包括财政政策、政策解读在内的信息近1500条;按照省政府要求,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中央及省级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80余篇,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组织召开“浙江省设立产业基金有关情况”等4场新闻发布会。三是拓展和整合公开渠道。在发挥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新的公开渠道,构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微报组成的“三微”平台。截至2015年年底,财政“三微”拥有订阅用户3.5万人。全年推送政务微博320余条、政务微信近1000条,阅读量超70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2015年2月13日,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下同)经省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关于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有关预算表,同时公开了2015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6月15日,公开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省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12日,公开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2014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及有关表格。二是细化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2月13日,公开2015年浙江省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10月12日,公开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三是大力推进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结合省委、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以公开为抓手,积极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2014年首次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后,3月5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经进一步调整完善并优化结构的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清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债券市场监管有关规定,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信息披露,债券发行结束后,当日公开债券发行结果。
(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浙江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经过改造,浙江政府采购网作为我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形成了横向全过程、纵向到科目的立体式深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体系。横向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及时完整公开;纵向细化了上述五个环节信息公开的要求,形成格式化、模版化规范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同时,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加大对信息发布不规范行为的追责力度,确保各采购当事人信息发布完整、规范,公开透明。
(三)做好各项财政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财政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据统计,2015年,本机关共制定5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省法制办统一核定编号并正式印发后,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并设立专栏进行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本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1件。从申请形式看,其中网上申请的17件,信函申请的39件,当面申请的5件。
本机关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全部依申请公开均依法办理完毕。在办结的61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3件,“同意公开”16件,“同意部分公开”23件,“不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件。
考虑到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实际,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有关邮寄、复印等费用在本机关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同时需对公开渠道进一步整合,提升用户体验度。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夯实基础,切实健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公开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年度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整合公开渠道,促进财政微信、微博、手机报与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融合,放大公开渠道的链式效应。三是加强风险分析,及时了解公开之后的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同时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事 项 | 数 量 |
一、依申请公开数量 | 61件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16件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23件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2件 |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9件 |
5.已主动公开数 | 3件 |
6.其他原因 | 8件 |
二、主动公开数量 (文件类信息) | 51条 |
三、行政诉讼件数 | 0件 |
四、行政复议件数 | 0件 |
五、访问咨询数量 | 4000次左右 |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 | 0元 |
七、人员机构建设情况 | |
1.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个(挂厅办公室) |
2.信息公开人员数 | 2人(兼职) |
备注:统计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