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浙江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电话:0571-87058490;传真:87057608)。

  一、概述

  2015年,本机关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财政公开的实际,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修改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把推行公开制度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推动公开工作落实。二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为重点,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取得成效。2015年,通过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包括财政政策、政策解读在内的信息近1500条;按照省政府要求,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中央及省级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80余篇,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组织召开“浙江省设立产业基金有关情况”等4场新闻发布会。三是拓展和整合公开渠道。在发挥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新的公开渠道,构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微报组成的“三微”平台。截至2015年年底,财政“三微”拥有订阅用户3.5万人。全年推送政务微博320余条、政务微信近1000条,阅读量超70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2015年2月13日,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下同)经省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关于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有关预算表,同时公开了2015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6月15日,公开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省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12日,公开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2014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及有关表格。二是细化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2月13日,公开2015年浙江省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10月12日,公开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三是大力推进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结合省委、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以公开为抓手,积极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2014年首次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后,3月5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经进一步调整完善并优化结构的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清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债券市场监管有关规定,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信息披露,债券发行结束后,当日公开债券发行结果。

  (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浙江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经过改造,浙江政府采购网作为我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形成了横向全过程、纵向到科目的立体式深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体系。横向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及时完整公开;纵向细化了上述五个环节信息公开的要求,形成格式化、模版化规范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同时,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加大对信息发布不规范行为的追责力度,确保各采购当事人信息发布完整、规范,公开透明。

  (三)做好各项财政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财政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据统计,2015年,本机关共制定5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省法制办统一核定编号并正式印发后,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并设立专栏进行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本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1件。从申请形式看,其中网上申请的17件,信函申请的39件,当面申请的5件。

  本机关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全部依申请公开均依法办理完毕。在办结的61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3件,“同意公开”16件,“同意部分公开”23件,“不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件。

  考虑到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实际,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有关邮寄、复印等费用在本机关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同时需对公开渠道进一步整合,提升用户体验度。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夯实基础,切实健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公开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年度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整合公开渠道,促进财政微信、微博、手机报与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融合,放大公开渠道的链式效应。三是加强风险分析,及时了解公开之后的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同时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事 项

数 量 

一、依申请公开数量

61件

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件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3件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件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9件

5.已主动公开数

3件

6.其他原因

8件

二、主动公开数量

(文件类信息)

51条

三、行政诉讼件数

0件

四、行政复议件数

0件

五、访问咨询数量

4000次左右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

0元

七、人员机构建设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个(挂厅办公室)

2.信息公开人员数

2人(兼职)


  备注:统计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