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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胡颖红、郑爱聪合伙设立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有关申请材料已经我厅受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台州宏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合伙人情况:
1、胡颖红,女,1961年7月出生,2000年5月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为:33000706。注册后在台州天盛、玉环信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参加过玉环县电力公司等多个资产评估项目,多年来没有发现因执业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2、郑爱聪,女,1966年9月出生,2001年9月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号为:33000709。注册后在台州天盛、玉环信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参与过玉环县五洲光电有限公司等多个资产评估项目,多年来没有发现因执业质量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不良执业道德记录。
三、合伙人以外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苏凌云,证书号:33000707,注册时间:2001年;何启炬,证书号:33000708,注册时间:2001年;吴晚雪,证书号:33000992,注册时间:2000年。
四、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
五、办公场所:玉环县珠港镇长兴路50号。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不实,请在7日内向我厅反映。联系人:郑肖亮,电话:0571-87058440,传真:0571-87058444。
浙江省财政厅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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