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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3 17: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会考〔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为了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经研究,现将2007年度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依据、题型、考试时限、答题要求、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布。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及时告知广大报考人员。

    一、关于命题依据

    2007年度各科目命题均以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均不超过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范围。

    二、关于试题题型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试题题型:

    初级: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关于考试时限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限为18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50分钟。

    四、答题有关要求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包括:试题、答题卡、答题纸。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在试题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三种题型,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草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五、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试卷评分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