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

发布日期:2011-08-22 09: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外国政府、北欧投资银行及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包括国务院批准的参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其他国外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地方政府的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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