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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3 14: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采监字〔2008〕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认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名单

 

序号

机构名单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资格级别

代理业务范围

1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黎明中路星河大楼C座二层

张笃霖

0577-88305577

乙级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2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华市八一北街918号

陈赛琴

0571-85462997

乙级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主题词:政府采购  资格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