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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4 11: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采监〔2010〕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三年。

请被延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  定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资格

级别

代理业务范围

1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衢州市府东路362号

吴  舜

0570-8589007

15657009918

政府采购乙级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2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33号D座301室

凌  刚

0571-87187123

13857107389

政府采购乙级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3

仙居县安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

梅吉民

0576-87785917

13305767917

政府采购乙级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