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采监〔2010〕23号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三年。
请被延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资格 级别 |
代理业务范围 |
1 |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衢州市府东路362号 |
吴 舜 |
0570-8589007 15657009918 |
政府采购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
2 |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33号D座301室 |
凌 刚 |
0571-87187123 13857107389 |
政府采购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
3 |
仙居县安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 |
梅吉民 |
0576-87785917 13305767917 |
政府采购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