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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信委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07 09: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一、制订背景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放管服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为积极落实这一改革要求,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注册入库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进行梳理、简化,优化政府采购办事流程,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负担,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二、主要内容

取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转发意见第二、八点要求的“由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的规定,并在供应商申请注册入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需要明确供应商类别的环节,改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与审核单位自行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通知由省财政厅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7057612。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