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财政厅制定的《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二、主要内容
《补充通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评价周期,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政策的依据。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补充通知》由省财政厅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电话:0571-8705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