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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21-0321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1-03-16
文号: 浙财采监〔2021〕8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02: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采监〔2021〕8号

 

省级各单位:

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已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杭(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省级预算单位)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二、服务机构、服务期限及承诺优惠率

浙江诺义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等238家单位为本次入围的服务机构(供应商名单、联系方式和承诺优惠率详见附件1),其基本信息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车辆维修系统公布。服务期限自《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范本详见附件2)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其他事项

省级预算单位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车辆维修系统选择经公开征集入围的服务机构。操作手册在政采云平台公布。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何一平,联系电话:0571-87058424;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嫣,联系电话:0571-88907711;政采云平台客服:4008817190。


附件:1.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

      2.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范本)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xls

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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