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1〕4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等方面积极探索,产生了一批代理记账机构服务我省清廉村居建设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在前期广泛征集的基础上,我们评选出3篇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入选单位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推动全省代理记账行业加快发展,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财政牵线 协会搭台 发挥代理记账机构催化剂作用助力小微企业高新认定(萧山区财政局)
2.创新实践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 助推乡村振兴(海宁市财政局)
3.助力乡村振兴 服务小微企业——市代理记账机构帮扶案例(永康市财政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