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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22-0378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22-06-28
文号: 浙财建〔2022〕71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16: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城管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浙政办发〔2022〕34号),现将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2年“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指标。资金可统筹用于浙财建〔2019〕163号文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管廊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任务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请参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1号)附件2、3。请各地及时分配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督查激励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督查激励

合计金额

备注


全省合计

2287

1713

4000


杭州市小计

571

571

1142


1

杭州市本级

571


571

上城区

2

桐庐县


571

571


嘉兴市小计


571

571


1

海宁市


571

571


绍兴市小计

571

571

1142


1

绍兴市本级

571

571

1142



其中:柯桥区

571

571

1142


台州市小计

571


571


1

台州市本级

571


571

椒江区

衢州市小计

574


574


1

衢州市本级

574


574

柯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