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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01 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的一年,浙江省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稳进提质、持续提升政策效能,进一步推进“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和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探索机制创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深度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夯实基础,提升工作效度

(一)深化改革,为绩效管理改革发展赋能添力。梳理总结2021年度改革试点经验,评选32个优秀改革试点,归纳提炼24类70条典型做法,建立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并印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典型做法的通知》,加快改革经验“由点及面”推广。坚持“让绩效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的理念,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边优化,继续实施166项改革试点,在积极探索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质增效、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得到有效运用等方面纷纷拿出实招硬招,形成百花齐放的省市县联动局面。

(二)源头规范,持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质量。进一步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优化管理流程,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逐步从“增量扩面”向“提质增效”转变。制作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解读视频,打造AI数字代言人效效,以可视化的对话服务、充满感情和智能的方式,辅导部门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并对3751个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19677条指标开展绩效目标规范性监审,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继续完善涵盖12类共性项目、覆盖114个省级部门全部预算项目和44个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指标库,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以及项目评价、政策评价、部门整体评价、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四种类型全覆盖。

(三)机制创新,大力推动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提质提效。深入推进海塘安澜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创新性的探索财政主动服务提前参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与流程、事前绩效评估与可行性研究和部门决策有效融合的机制,制订《海塘安澜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标准化指标体系》,大大提高事前评估质量和效率,确保评估有效性,增加项目间可比性,切实减轻部门负担,同时为后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提供参照,有效提升绩效评价科学性、全面性。举办政府投资项目事前控制模式座谈会,邀请部分市县财政局长及绩效处(科)长、厅内相关处室及单位参与,形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框架,并于2023年初正式出台。建立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机制,提出审核建议,进一步推动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挂钩,促进预算绩效深度融合。省本级制定印发全国首个《省级部门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对1000万元以上的特定类型重大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建立“部门+财政+专家”三联审和“绩效评分、两轮排序”筛选机制。各地市也在目标审核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四)数智集成,稳步推进智慧绩效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成果数字化展示和智能分析,打造“浙财有效”智慧绩效平台,构建重大决策辅助系统,将绩效数字化改革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按照“整体智治、协同高效”要求,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完善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各环的功能,将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管理、监控预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反馈等模块同步嵌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算决算全过程,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畅通绩效闭环管理,实现资金流、决策流、业务流、信息流、绩效流“五流合一”。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在线管理平台应用场景设计工作,梳理具体业务需求。

(五)评价监管,积极发展绩效管理力量。在2020年出台《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做好后续第三方机构管理工作,及时登陆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定期进行维护。全省各地紧抓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如温州市以数字化手段规范第三方评价管理,实现第三方评价服务线上全流程再造,并通过创新开发第三方评价服务线上评分功能、整合“机构推荐库”打造第三方机构数据宝,为各级财政和各部门单位选择提供重要信息;金华市出台第三方机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设计13条指标对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评并划分等次,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

二、探索创新,拓展工作深度

通过多年探索完善,浙江省通过全系统联动评价和市县财政部门独立实施评价相结合,建立起“系统联动、重点突出、分类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了“政策和项目—部门整体—政府”“部门自评—财政抽评—财政重点评价”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着力推动政策系统集成和资金清理整合。

(一)不断完善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省级及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均已实现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并随机抽选项目开展实地抽评,抽评比例纳入省对市县的考核。同时印发《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评价质量,并创新提出将自评抽评差异度纳入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考核,充分激发各部门、单位开展自评的积极性、主动性。2022年省级共组织开展25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组织各省级部门对5865个预算项目开展自评,并按大于10%的比例组织抽评596个,评价项目数量及涉及资金规模较2021年进一步提升。各市县财政部门共组织实施重点评价项目933个、开展抽评12822个,全省在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创新及提质扩面增效方面继续开展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湖州市加强人大与财政联动,构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向人大述职测评、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滨江区创新建立财审联动机制,结合审计工作计划共商互补制定年度绩效管理计划,同时实现管理成果共享互用。

(二)深入贯彻政策项目到政府层面相统一的评价层级。

一是丰富拓展项目政策评价。2021年,省级按照专项资金三年一评的动态评价和调整机制,完成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智能制造专项、省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补政策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省本级及各地市进一步拓展评价覆盖领域、范围,如:杭州市首次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梳理政府产业基金发展痛点难点,并初步创立产业引导类和创新激励两大基金累类绩效评价体系。

二是做精做深部门整体评价。实现2023年省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全覆盖,为后续整体评价全覆盖筑牢基础。推动省级部门整体评价进一步提质扩围,印发《关于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的通知》,对39个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工作,选取5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探索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画像,首次梳理各省级部门近三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对94家省级部门绩效管理活动开展“五维度”画像,供领导决策和预算安排参考。

三是继续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选择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2年,绍兴全市联合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评价,通过自评总结优化指标体系,共提出下级政府评价指标35条;新昌县继续探索数智赋能绩效,完善下级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评价系统,实现自动生成自评报告。

三、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

(一)坚持“小切口、大转变”。以绩效评价典型特色案例为切入点,撰写“小切口”专报信息,推动绩效大转变、效能大治理,做深做实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并实质性应用评价结果。如,省级开展“一企一策”财政补助政策绩效调研,对394个“一企一策”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自评和抽评,通过评价推进建设上线“一企一策”政策备案和动态监测,建立全省招商引资“一企一策”数据库,将“一企一策”所有涉及产业补助政策的项目全部入库管理,切实提升涉企资金绩效。

(二)聚焦聚力,发挥绩效评价实效。聚焦关键重点,推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为固定机制、服务于政策改进。在2021年开展“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浙江省财政联合省科技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分类、差异化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重点和评价方法;同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科技计划动态调整、创新资源布局优化、政策制度完善的重要依据。

(三)以“四挂钩”机制推动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不佳的预算项目采取暂缓安排资金、取消预算资金等方式,强化绩效约束。省本级对2022年度36个绩效自评结果为“差”、17个绩效抽评结果为“中”的项目2023年不再安排预,有效避免无效低效项目支出,同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合、取消政策或调整扶持重点等方式,为优化政策目标、调整资金管理要求、改进考核指标设置、调整下一轮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并对支持市县的选择提供参考依据。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省级完成的评价结果均反馈相关部门,并要求部门将具体整改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各归口处室,相关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省级部门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倒逼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评价结果公开机制,要求全省各地各级部门决算中公开至少两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向公众展示绩效结果;将绩效自评和抽评结果对所有省级部门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推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省本级今年将3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将4个重点评价报告报送省人大参阅,引导省人大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关注度,提升绩效评价监督效力。各市县推动绩效公开,积极打造“阳光”绩效,如绍兴市全面实施绩效公开,实现绩效目标、自评结果、重点评价全公开。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考核应用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修订《浙江省省级部门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办法》,更加全面、科学调整考评指标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