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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08: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建〔2023〕140号

 

各市财政局、总工会(宁波不发):

根据《浙江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7号)规定,按照各市省部级劳模人数、特困劳模人数、困难情况等因素,现提前下达2024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补助资金相应追加各市2024年度“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劳模慰问帮扶支出,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二、根据省政府规定,2024年劳模春节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由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和省总工会经费各列支50%。

三、各市总工会、财政局要按照浙财建〔2021〕177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资金金额

劳模慰问

特困劳模帮扶

小计

1

杭州市

69

98

167

2

温州市

29.25

81

110.25

3

嘉兴市

24.8

42

66.8

4

湖州市

21.5

30

51.5

5

绍兴市

30.95

26

56.95

6

金华市

24

32

56

7

舟山市

15.1

24

39.1

8

台州市

24

32

56

9

衢州市

17.4

11

28.4

10

丽水市

17.4

29

46.4


合计

273.4

405

678.4

附件2 

提前下达2024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值

合计

杭州市

温州市

湖州市

嘉兴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衢州市

舟山市

台州市

丽水市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慰问劳

模人数

5468

1380

585

430

496

619

480

348

302

480

348

帮扶劳

模人数

319

75

46

22

55

25

28

11

21

20

16

时效

指标

劳模春节

慰问时效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2024年3月前

效益

指标

社会效

益指标

劳模春节慰问覆盖率

≥99%

≥99%

≥99%

≥99%

≥99%

≥99%

≥99%

≥99%

≥99%

≥99%

≥9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劳模评价

满意度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