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执法〔2023〕25号
永嘉海天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朱振瑀等四十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浙注协〔2022〕9号),你所注册会计师股东高亮全于2022年1月27日被注销注册,你所仅有3名注册会计师股东。因此,你所已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未能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现责令你所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执业许可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撤销你所的执业许可,并予以公告。
你所收到本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报送省财政厅,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汤春莲;联系电话:0571-87058439。
附件:送达回证(略)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