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是浙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创新,是浙江财政支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的集成化政策体系。实施绿奖机制6年多来,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现推出“绿色发展与财政实践”专栏,展现财政积极探索创新推动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供交流参考。
积极探索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共富生态文明新路
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也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湖州市财政局一直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构建体系化的生态文明财政政策体系,切实发挥好财政在推动绿色发展和助力共同富裕方面的支撑撬动作用。
护牢生态底线 建立环境奖惩机制
制定《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每年统筹1亿元用于全域环境质量财政奖惩机制。资金突出“考绿不考工”导向,选取各区县“林、水、气、土壤”等生态环境基本要素作为考核指标,实行因素法分配,奖惩资金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区县统筹。政策实施以来,有效调动区县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积极性,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交接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比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入太湖水质连续15年稳定在Ⅲ类及以上。
护卫生态保护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涵盖流域、水源地、耕地、公益林、湿地等在内的多项生态补偿政策。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湖州市与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区已分别建立西苕溪和东苕溪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出台《湖州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资金2200万元,建立覆盖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三个乡镇12个行政村的水源地保护机制,使库区居民生活条件和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发挥财政政策引导撬动作用,安吉县发起成立黄浦江源生态保护基金,基金来源由财政保障、市场调节、社会捐赠三部分组成,2022年基金规模达4.8亿元。对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公益林大幅提高补偿标准,由省定的33元/亩提至最高180元/亩,2022年度全市共安排公益林补偿资金近5500万元,惠及农户4万余户。
护航生态红利 探索价值实现机制
实施乡镇级GEP核算,对生态资产分步、总量、功能量和价值量等进行精准核算,并探索应用到财政资金分配中。如,安吉县以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固碳、释氧、气候调节、调节服务等7个一级指标、13项细化二级指标为核心构建乡镇(街道)GEP综合奖补指标体系,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分1—5档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应奖补,2022年首期安排奖补资金1500万元,推动乡镇在保护中受益;德清县依托县域GEP核算决策支持系统,将GEP以75%的占比纳入对西部行政村的生态考核中,为政府加强生态资源管理和群众共享生态资源红利提供全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