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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三助力铺陈“稻虾共作”产业好“丰”景

发布日期:2023-05-30 10: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近年来,海盐县财政局大力推进“稻虾共作”高效农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升级财政扶持政策,稻虾产业走上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快车道,实现“稻虾共生、效益同增”的良好效果。作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目前海盐县稻虾综合种养面积达4.58万亩,小龙虾平均亩产115公斤以上,水稻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亩均增收超3000元。

一是升级财政扶持政策,助力稻虾共作产出好效益。

重点推广“稻虾共作”综合种养模式,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对当年新增稻虾(渔)综合种养面积30亩(含)以上,并实施田间工程改造等建设的农业主体,县财政将一次性奖励从原来的300元/亩提升至400元/亩。2022年以来,已累计新增稻虾综合种养面积近1万亩,发放财政奖励约300万元。在全市首创政策性稻田养殖小龙虾特色保险制度,保险保费每亩100元,农户承担50%,县财政承担50%,保险最高赔付金额每亩2000元,切实降低稻田养殖小龙虾风险。目前,已有10073亩投保,发放财政补贴约50万元。

二是引导农户健康养殖,助力小龙虾养出好品质。鼓励小龙虾养殖户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通过技术培训、支持设施改造、鼓励试验新技术新模式、实施减药工程等举措,引导养殖户进行科学健康养殖,提高海盐小龙虾的核心竞争力。县财政对获评部、省级的健康示范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创建奖补,并在创建奖补的基础上,给予养殖尾水治理建设相关补助。目前,海盐已建成省级稻虾示范基地14家、百亩以上示范基地104家,发放相关奖补资金300余万元。

三是加强产销纽带联结,助力稻虾米卖出好价钱。针对稻虾米品质上乘,但市场认可度还不高的情况,强化产销纽带联结,县财政对稻虾米等初级农产品按订单保护价收购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收购总额1%的奖励,限额100万元。对销售海盐品牌农产品的名特优农产品专卖店、连锁超市、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等分类给予奖励,确保实现“稻虾共生,效益共增”。通过选优品种、绿色生态管理、订单收购等举措严保稻虾米源头质量关,县财政还对用于地方储备轮换及补库的“五优联动”试点晚稻订单给予每50公斤20元价外补贴(每亩限额180元),实现优粮优价。目前,海盐区域品牌稻虾米实现每斤1.5元以上的品牌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