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湖市财政局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年均安排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助力打造“颐养金平湖”新名片。
老有所养 加大养老建设保障有力度
大力支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建成115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家养老服务驿站和11家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镇村三级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助力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指数,安排资金330余万元,支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改造提升376户;自2022年起探索建立居家养老床位,计划在已完成175户的基础上,2023年再投入建设250户。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支持智慧终端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智慧水平,方便老年人享受健康管理、短期托养和就餐服务等,推动“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目前已完成1家市级智慧养老院建设和11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慧终端配备,2023年,继续对22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进行智慧终端建设。
需有所应 撬动社会配套共建有厚度
积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为包括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在内的居家老年人享受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医疗康复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保障,并实施养老服务补贴,累计落实资金1200万元。为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年均安排资金800万元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运营引入差异化考核补助机制,对验收合格的照料中心,最高可按照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2A级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根据运营考核评定等级结果予以分类补助。多渠道推进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提升,通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形式,持续壮大养老从业人员队伍。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综合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耄有所济 关爱高龄老人服务有温度
按照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每人每月600元长寿保健金的标准,全年市、镇两级共安排资金1500万,用于保障高龄津贴发放工作。采用“免申即享”数字化主动发放方式,将高龄补贴直接发送至个人市民卡账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无需申请即可领取,截至目前,已有19813名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265万元。加强“免申即享”模式高龄津贴对象认定、复核、发放、监管等工作,确保不漏、不重、不错,保障高龄老人按时足额享受高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