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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4 10: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农〔2023〕46号

 

松阳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42号)的要求,现下达你县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1000万元,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代码 :10000017Z175070060003)。

此项资金为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第二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积极探索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特色做法,强化经验总结与政策宣传,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附件: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