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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02 16: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会〔2023〕44号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申请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准予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徐星东。

三、该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幢2001、2002、2003、2004室。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