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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11: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提高财政资金存放效益,根据《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预执〔2016〕95号)规定,现就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省级国库现金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省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省级国库现金管理。    

二、项目编号:ZZCG2024W-GK-153

三、招标项目内容

因四季度内,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利率调整,中标银行无法履行前次中标利率存放资金,经省财政厅、人行浙江省分行确认,开展四季度(第二次)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指标数据口径与原四季度招标文件保持一致,根据银行最新投标利率,在国库现金管理额度内,按综合评分法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次)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存放银行及存放比例,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按照本次招标确定的存放银行及存放比例进行11月、12月存放操作,操作期数及金额详见每期操作公告。本项目采用多重价格中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度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1日8:30-9:00,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11日9:00在杭州市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306评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八、应急投标

投标人不能通过招标系统进行正常投标时,应及时向开标室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将填写完整的《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应急投标书》壹份(格式见附件1)密封封装送达开标室,由采购中心录入,进行应急投标,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送至采购中心。

如投标人既通过招标系统投标,又进行应急投标,以系统投标为准。

除招标系统通知延长投标时间外,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应急投标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0571-88907716

浙江省财政厅联系人:曹琳霞、郎芳琴

联系电话:0571-87055718 传真:0571-87055718

评标室应急投标电话:0571-88907751

技术支持电话:95763

附件:1.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应急投标书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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