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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4 14: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文〔2024〕21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宣传部: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追加你市、县(市)2025年度“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指标。此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3号)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预下达)

 

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预下达)

单位:万元

县(市、区)

提前下达资金

合计

16000

杭州市小计

3200

西湖区

800

滨江区

800

萧山区

800

余杭区

800

温州市小计

3200

鹿城区

800

龙湾区

800

瓯海区

800

永嘉县

800

湖州市小计

1600

长兴县

800

安吉县

800

嘉兴市小计

800

桐乡市

800

绍兴市小计

1600

越城区

800

柯桥区

800

金华市小计

800

东阳市

800

衢州市小计

800

柯城区

800

舟山市小计

800

定海区

800

台州市小计

1600

黄岩区

800

仙居县

800

丽水市小计

1600

云和县

800

景宁县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