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70/2024-0466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 2024-12-04 |
文号: | 浙财资环〔2024〕79号 |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3〕42号),现将2025年部分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相应追加你市、县(市)2025年度“2209999 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请各地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加快2024年及以前年度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按照“谁用款、谁负责”原则,加快项目推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