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社〔2025〕61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社〔2025〕5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5年“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残疾人福利用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二是儿童福利用于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二、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该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及绩效目标分解表(详见附件2、3)一并下发,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合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55号)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3.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