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监督〔2025〕10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5〕9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将存在同一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0份等情况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列入2025年度第二批执业质量检查名单。具体名单为:杭州钜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印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山恒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珠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东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恒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和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普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省财政厅与省注协将派联合检查组进点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和工作要求通过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另行通知,请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做好迎检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