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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深化财政补偿机制改革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发布日期:2025-08-26 11: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近年来,海盐县财政局持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从补偿内容、购买付费标准、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应用等多方发力,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相关做法入选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一是强投入,完善多元化补助机制。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力度,建立财政投入可持续增长机制,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培训经费、基本人员经费等支出实行财政专项补助,2025年预算安排2.52亿元,截至7月已下达包括公共卫生、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在内的补助资金1.15亿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对口支援等指令性工作任务,按定项定额购买的方式给予补偿。财政对基层补助资金从2016年的0.7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1.77亿元。

二是强规范,使用当量法购买服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部分收费价格补偿不足的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统筹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采用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以1个普通门诊的工作量(15分钟)为1个标准当量,根据服务标准、人力成本、资源消耗等因素,确定每项服务项目的标化当量,并结合服务需求、成本变化等因素,对项目数量、项目当量值、当量单价等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实行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的服务项目已达到59个。财政部门依据各机构年度实际标化工作总当量和当量价格,结合绩效评价结果支付费用,并设置风险调节措施,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转。

三是强绩效,构建数字化考核体系。建立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居民满意度等维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采用数字化绩效考核系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进行精细化采集,借助大数据工具和人工随机抽查,建立服务质量责任追溯制,对不规范的服务量按核查比例予以核减,促进机构间良性竞争。改革后,机构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差距显著拉大,2024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卫经费补助为101.05元(不含重大公共卫生等项目),最多的乡镇(街道)卫生院达到人均134.46元。职工年平均收入达18.61万元,较2016年增长了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