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建〔2025〕112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82号)要求,现将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各地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目标抓好落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1.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