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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70/2016-0242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公开日期: 2016-08-29
文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8-29 16: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有效性:有效


一、制定背景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近年来我省开展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中心镇发展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列入补助计划的项目,除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往往要等项目完工后才下达。为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问题,探索财银政策组合,释放财政补助杠杆效应,加快试点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1、支持范围:列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中心镇发展试点、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财政政策支持范围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支持方式:财政与农信系统开展合作,根据相关项目投入总需求和预期财政补助额度,给予财政扶持资金一定倍数的贷款额度放大贷款规模,着力解决项目建设期的投入问题。

3、支持内容:对财政扶持项目在同类贷款利率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率优惠,降低项目融资成本。采用信用、保证和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为财政扶持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适时利用项目完成后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来源归还项目贷款。农信系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信贷资金专项用于财政扶持项目建设,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财政部门通过农信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把握项目实施动态,为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绩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项目建设主体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获得信贷支持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降低筹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政府、银行、乡镇村等项目关联方以金融信贷为纽带,以试点项目为载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同心协力推进项目实施,实现多方共赢。

三、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基层财政处;解读人:刘程俊;联系方式:057187056575。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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