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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0-31 17: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一、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意义

(一)是全面构建我省各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体系的需要。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学前、小学、初中和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为500、650、850和2500元(均为日常公用经费口径,即不含其他资本性支出),省属高校为正常经费生均基准定额标准。我省全阶段生均经费标准体系仅缺普通高中一环。

(二)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需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号),首次将“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情况”写入了测评体系,未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将被酌情扣分。尽管我省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是较好的(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位居全国第六位),但因缺乏省级标准,可能影响我省整体考核结果。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各地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三)是进一步引导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通过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安排经常性经费,相比其他方式,学校有更多的自主权,有助于实现浙江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提出的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目标。

二、兄弟省份及省内各地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建立情况

(一)我们主要了解了江苏、山东、广东等对我省具备参考意义的东部省份。目前,江苏、山东两省已经建立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标准,其中江苏执行苏北每生每年800元、苏中900元、苏南1000元的差异化标准,山东的标准为900元,上述两省标准略高于普通初中水平。广东省目前尚未建立省级标准。

(二)省内各地市建立情况。经统计,目前,我省75个办有普通高中的市、县(区)(以下均简称市县)中,有7个市县建立了生均经费标准,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0至25000元之间;61个市县采用日常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最高的杭州市本级为每生每年3300元,最低的松阳仅500元,均值为1375元,有26个市县标准低于1200元,5个市县低于1000元;7个市县未建立标准。

三、当前我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一)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公开发布的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即教育经费统计公告),2015、2016年我省公办(教育部门办和其他部门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分别为4104和4771元。(注:2017年公告尚未公布)

(二)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情况

为更好的考察当前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实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水平,我们采集了2015-2017年近三年全省(不含宁波)普通高中所有公办学校支出情况,并按在校生人数做了生均计算。数据显示,近三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实际水平分别为1739.21、2139.23、2393.21元。需要说明的是,日常生均公用经费,剔除了其他资本性支出等非日常公用科目,因此结论数据较之上述第1点所提经费统计公告数据要小。但与现有我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的生均经费口径一致。

四、分析与建议

(一)从全省统计数据看,如剔除部分地区畸低畸高数据,全省普通高中的近三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在2100元左右,75个举办普通高中的市县中有32个地方在2000元以上,19个在1200-2000元之间,1200元以下的共计24个,其中18个在1000元以下。

(二)上述实际支出低于1200元以下的24个市县,如将资金来源扩大到包含专户资金,即将从学费收入中补充的公用经费计算在内,则所有市县均已超过1200元。例如诸暨生均公用标准为1100元,2017年实际支出为2491元,每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只安排600元,其余部分均从专户收入安排;乐清情况类似,支出水平达到3048元,一般公共预算只安排200元;开化、江山、温岭均制定了标准,但其资金来源均通过专户收入安排。常山、龙游等地,财政只对普通高中安排教师工资、校舍建设和维护及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通过专户返还给予支持。

(三)结合全省现有实际支出及其他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情况,从“迈小步、不停步”的原则出发,建议采取先“建立”再“完善”的方式,即:尽快构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自2019年起将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定在1200元,并将其作为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今后待各地逐步规范调整后,根据实际支出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目前大部分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实际支出水平已经超过1200元。同时已建立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市县平均值为1375元,确定1200元的省定标准,已低于现平均值10%以上。

二是增加的支出可控。将省定标准定为1200元,与现有市县标准比较,全省增支1.35亿元左右;与市县实际支出水平比较,需增支8763万元。考虑到按各种资金来源(含专户收入)计算,全省所有市县实际公用经费支出均已超过1200元,因此各地在省定1200元标准推出后,可通过整合预算内和专户资金、适度提高标准的方式实现,地方需要做的工作更多在“整合”,操作是具有一定余地的。

三是与其他教育阶段相衔接。由此形成学前教育、小学、实践、普通高中、中职学校500、650、850、1200、25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及拨款标准体系,同时均为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口径,不含设备、校舍投入、教师等不可比支出,具备可比性。

四是与经费统计结果也是相适应的。目前,义务教育和中职生均分别执行650、850和2500元的省定标准,每年教育部门经费统计公告显示支出水平在2700、3800和6400元(2016年公告),占比例约为25-40%。1200元拟定标准和公告支出(4000元左右)的比例,与义务教育和中职生均拨款的情况是相适应的。

在制定具体文件时,我们注意设定开放性成长性因素,鼓励各地逐步根据地方财力和实际,从低起步,在完善制度的同时,逐步提高标准。

此外,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高中教育并非义务教育,支出责任在地方,省财政不考虑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对民办高中,省财政现已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中,通过考核计算各地对包括普通高中在内的财政投入和办学主体的投入的15%安排经费,实际已经计算了相关对民办普通高中的因素,今后,随着民办教育发展的推进和地方财政对民办教育投入的增加,省财政将继续按照相关比例予以增加。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