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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8 18: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浙财社〔2020〕144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等方面,具体为:老年人福利,主要用于敬老院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残疾人福利,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建设;儿童福利,用于孤儿助学项目。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1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二、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本表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为各地共性指标)和绩效目标分解表(详见附件3,本表指标为各地个性指标)一并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O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浙江)

      3.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分解表(浙江)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浙江).doc

附件3: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分解表(浙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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